写贵宾犬的作文
一、写贵宾犬的作文
早晨,太阳才露出小半边脸,像害羞的小姑娘。“汪汪汪”小狗欢欢起床了,他就像一个准时的闹钟,每天天还没大亮就叫了起来。
我起了床,首先就上了楼,伸伸腿,弯弯腰,做做早操。这时小狗欢欢跑了上来,用头蹭蹭我的脚,不时发出哼哼的声音,不用说,它是要吃早餐了。我舀来一小撮饭放在碗里,还没来得及放汤放菜,这个小馋猫却早已经吃了起来,还不时哼哼地叫上两声,好象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下午,阳光明媚,微风轻轻地吹着路旁的梧桐树。我无聊地呆在家里,发现了侧躺在地上睡懒觉的欢欢,突然起了一个念头。于是我找来两条绳子,悄悄地把欢欢的腿捆住了。欢欢醒了,挣扎着,痛苦地翻来覆去,眼睛里满是乞求的目光,我却乐得哈哈大笑。这时,爸爸来了,跑到了欢欢身边,把绳子解开了,还狠狠地批评了我。欢欢也不再理我了。我真后悔,早知道就不这样了。
之后,我拿来了欢欢最喜欢的牛奶,放在它面前,可他连看都不看一眼。最后,我拿着面包,诚心诚意地向欢欢道了歉,欢欢似乎才原谅我了。
欢欢是我倾诉的对象,当我有烦恼,有委屈时,它都是我最忠实的朋友。那一次,在学校里我被同学误会了,回到家就扑在床上痛哭。这时欢欢来了,在床边哼哼地叫着,用它特有的方式表示关切和安慰。于是我抱着欢欢,向它倾诉我的委屈,欢欢似乎听懂了,偎在我的身边,轻轻地哼着。
这就是我的欢欢,可爱,活泼,还会倾听我的苦与乐。
那只小狗,是爸爸回老家时给我捎来的。
小狗的毛毛茸茸的,耳朵时不时地向上翘着,显得格外精神,它那米黄色的毛,远看就像太阳光射在地上,发出灿烂的金光。让人一看,就有一种暖和的感觉。
小狗饿了,我就会拿几块骨头到它面前摇来晃去,小狗耐不住了,就跳起来抢那块肉骨头,抢到后就在一边悄悄地吃起来,小狗狼吞虎咽地将那块骨头吃完了,看它的样子,似乎还想吃,于是,我又给它扔了三块骨头,没想到它一下又吃完了,看它吃了一块又一块的骨头,我开玩笑说:“你吃得那么多,去跟小猫学捉老鼠去!”说完,我自己都笑了,小狗虽然不会捉老鼠,但它会全力为主人服务,把自己能做的,全部奉献给主人。
小狗十分忠诚,比小猫还要忠诚,只要主人养了它,它就会全力帮助主人。
有时,小狗爱和玩具“小猫”打架,它先扑向“小猫”,“小猫”不理睬它,它用爪子打“小猫”的头,“小猫”还是不理睬,它用爪子打“小猫”的屁股,“小猫”坐不住了,小狗火了,它把“小猫”往地上一扔,“小猫”肚子一面的按钮撞到了地上,“小猫”发出了“喵喵”的叫声,这可吓坏了小狗,它再也不敢欺负“小猫”了,还吓得躲到了门背后,迟迟不敢出来……
小狗的到来,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我喜欢我的小狗
二、《我读书,我快乐!》的题目来写的作文500字以上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五一班的刘珑阳。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读书,我快乐!》 小时候,我便喜欢与书为伴。我趴在床上,咿咿呀呀地指点着妈妈给我订的《婴儿画报》。我看不懂拼音,更读不懂文字。可是我从不玩其它玩具,只喜欢翻弄画报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图案。翻看之余,我还会津津有味地把它啃到肚子里去。妈妈说,那时候书更多是给我“吃”的。 上了幼儿园,我认识了拼音。那时候,家中著有拼音的童话书籍就迅速增多。我认识了许多名著中的朋友。我捧着它们,任那些动画明星们在我心中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唐老鸭、米老鼠是我至今还喜爱无比的角色。 时光流逝。书籍伴着我走过了自己的幼年。到了小学,老师教我识字。“中、文。中文。”……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这时候,我开始如醉如痴地阅读中外名著。春天,我与冰心奶奶笔下的桃花一起绽放;夏天,我陶醉在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之中;秋天,来到山坡与黛玉一同葬花;冬天,我和寒冬中怒放的腊梅一起撰写生命惊人的乐章。 从此,我爱上了阅读。因为书可以让我忘掉忧愁,丢掉烦恼。书可以让我的笔永不堵塞,流出动人的文章。我想:我一生的道路,将离不开书,书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书香浓,书情郁。书,是我一生的挚爱!
三、以“书”为话题 ,写一篇500字左右的作文。
在读书中寻找快乐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就是力量”、“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证了书的重要作用与书在一个人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吗?现在大多数人读书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有谁把读书当成快乐的事呢?
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听爸爸妈妈讲故事,那时侯只是觉得书里面的内容很好玩,很好笑,根本没有在意,但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书,因为从中能知道许多事情。上了小学,就开始学着自己读书,一、二年级时,有许多字还不认识,便标着拼音一个个地看,只是粗略地看一遍,完全没有注意那动人的情节、特殊的环境;更没有发现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个性、坚毅的品质;没有理解书里的喜怒哀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读书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不再粗略的看一遍,而是一个个字细心的品味,理解更深层的含义。
由于我喜欢上了读书,因此我的书已经超过上百本了,里面既有文学名著,也有故事小说,还有期刊杂志,这些都帮助着我的学习,丰富着我的知识,告诉了我一些道理,让我如何面对生活、学习、挫折,鼓励我坚强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书不仅能够从中学到新的知识,还能从中学到新的常识,学会生存。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与故事,中外风土人情的讲述,对奥秘的探索,还有一个个催人奋发向上,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些恶毒的奴隶主得到应有的报应,让人拍手叫好,不由得为那些只因为肤色问题而遭人虐待的奴隶感到高兴;读《海滨夏夜》不由得想去海滨亲自体验一番那不一般特别风情,那使人向往的、使人充满幻想的心情使人快乐;读《三国演义》让人为那奸诈的小人做的事感到愤怒,一个个英雄的行侠仗义的气魄让人顿时豪情万丈;《中国骄傲》里,一个个英勇的消防战士不顾自己年轻的生命,用生命换取一分一秒的时间,用身躯挡住即将来的死神,不少人为此付出了年青的生命,活下来的人坚定的说:“即使那次我死了,我也决不后悔,我等待着有更多像我一样的人去保护别人的生命财产!”我难道不为这一个个消防战士充满敬意吗?读《北大有多远》让人感到不仅母爱是无私的,父爱也是伟大的……
读书要自己融入到书里面才能读懂书中的含义,理解书里人物的喜怒哀乐。冰心说过:“要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读书是好的,要自己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
如果没有充足的时间读书,那你就得看看《做时间的主人》这篇文章了,它告诉你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书可以随身携带,既可以让你学到知识,也可以大大增加你的风度,让人一看就觉得你是个有知识的人。既然可以随身携带那就可以从空闲的一分一秒抽出时间,比如等人时看一看、休息时看一看都行。
读书是快乐的,我们一定要把“我读书,我快乐”这个理念进行到底,如果读得不快乐干脆不要读了,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在快乐的同时学习知识,要自愿读书,这样才会在读书的过程中寻找到快乐。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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